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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红盾信息网 | | | | | |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 | | 2004-06-30 武汉红盾信息网 | | 一、许可事项: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二、许可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出资人盖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四)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营业单位的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暑明与原件一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