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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红盾信息网 | | | | |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 | | 2004-06-30 武汉红盾信息网 | | 一、许可事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二、许可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业务活动,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撤销申请书;
(二)原审批机关备案证明;
(三)清理债务、税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文件。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