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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红盾信息网 | | | | | |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 | | 2004-09-14 武汉红盾信息网 | | 一、许可事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二、许可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三、许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7号、《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四、许可程序:申请人→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处受理审
查→报省工商局核准
五、许可期限:自受理材料齐备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呈报省工商局核准。
六、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申请报告(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四)固定形式印刷广告首页样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