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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申报考核程序
2004-09-06 武汉红盾信息网
办理机构: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及各分局合同监督管理科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企业辖区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守合同重信用申请表》==>提交分局考核并征求意见(向银行、税务、海关、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分局推荐上报==>市局审核==>公示(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在新闻媒体上)
申请条件:
凡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2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
(一)具备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单位领导重视经营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到位,订立合同使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单位合同管理职责明确,管理到位。签订合同业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制度。
(三)近2年来,订立、履行合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无故意违约或欺诈行为,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单位签订合同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和因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合同外,合同履约率为100%。
(四)单位信誉良好、经济效益较好,在本地同行业中占有一定地位,诚实守信。
1、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属于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行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3、纳税信誉良好;
4、银行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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