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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红盾信息网 | | | | | | 武汉市工商局二○○六年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工作意见 武工商市〔2006〕18号 | | | 2006-02-28 | | 各分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市局决定2006年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必须坚持不懈地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业稳定增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全市工商系统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红盾护农”行动的力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对农资市场的动态监管,努力将“红盾护农”打造成为工商机关履行职责、服务社会、服务“三农”的“品牌”和“亮点”。
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认真清理和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是整顿农资市场秩序的基础和关键,要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其经营资格进行检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要强化农资经营单位从正规合法渠道进货,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
三、落实“五个一”的工作举措,搭建“红盾护农”监管平台
各分局要把“红盾护农”行动放到突出的位置,做到及时布置,周密安排,并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红盾护农”行动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督促远郊各工商所落实“五个一”的工作举措。一是要设立一块户外展示牌。要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评定情况、上市农资商品质量检查情况、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农资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时对广大农民群众予以公告。深入宣传农资法律知识,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时提供各种农资商品信息;二是各工商所要建一间农资陈列室。通过真、假农资产品的对比逐步提高农民朋友的鉴别判断能力;三是立一处经营示范点。通过正面引导促规范,各远郊工商所要努力树立一户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单位,起到示范带头、以点带面作用,促进我市农资经营单位全面规范达标;四是构建一个消费维权网。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要在农村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村镇活动,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网络;五是要定一套市场监管制度。各分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积极建立农资长效监管机制,把“红盾护农”工作作为一项日常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四、加大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力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农资商品定向监测是农资案件定性的关键,也是加强监管的重点。市局将统一部署全市农资商品监测工作,各分局要抓好具体落实。要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对农民投诉、媒体披露的农资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要有重点地开展农资商品检查工作,突出地抓好农民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问题较多和诚信程度较差、未从农资主渠道进货的农资商品的检查。要依照季节和农时分阶段的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第一季度要重点开展种子市场的监管;第二季度要重点组织肥料及农药的质量监测;第三季度以农机及农机配件的质量检查为主。
五、加强行业自律,搭建农资经营自律平台
要充分发挥现有农资流通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会员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我市要继续实行和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建立健全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和种子经营户的诚信责任制度。各分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不断加以深化和创新。
六、以“红盾护农”为抓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同时,大力发展规范农村经纪人;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
七、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
今年,全市工商系统要适时举办农资市场监管培训班,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培训工作,重点是农资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分局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经验和农资监管方面的专业知识。
全市工商系统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系统内消保、公平、登记、商标、合同、市场等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工商部门与农业、公安、质监、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力量,形成农资市场执法合力。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红盾护农 工作 意见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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