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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HD | | | | | | 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 2006-11-01 | | | 1、许可事项名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含验照帖花)
2、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3、规定办理时限:15日
4、行政审批内容: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6、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7、行政审批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工商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8、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3)、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9、申请表格:www.whhd.gov.cn
10、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行政审批决定机关: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行政审批程序: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13、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登记机关准予注销后,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4、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的主体资格终止。
15、行政审批收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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