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按照“三服务”(服务发展武汉、服务诚信武汉、服务和谐武汉)、“四统一”(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总体工作部署,2008年商标广告工作要点为:
一、商标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以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能力。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各种活动和形式,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宣传武汉市驰著名商标品牌,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正确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能力。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市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7]64号文件)和《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政府181号令)的贯彻落实。推动市区两级政府建立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全市商标品牌战略的整体效应。尽快启动武汉市首届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武汉商标参加第六届湖北省著名商标的认定。
(三)进一步开展市场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工作。以商品批发和零售市场为重点,大力推行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正确引导消费,积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四)积极扶持涉农企业和组织做大做强商标品牌,促进商标富农工作。正确引导武汉特色农产品注册商品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展“武汉特色”标志产品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武汉特色农产品与市场的对接,扩大武汉特色农产品的销售。
(五)加强武汉城市圈商标工作合作,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以武汉城市圈知著名商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武汉城市圈商标保护协作网。以促进武汉城市圈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为主题,以建设“两型”社会为契机,积极筹办武汉城市圈商标节,盘活闲置商标,整合商标资源。
(六)进一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食品、药品、涉农、涉外商标以及驰著名商标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广告工作
(一)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主流媒体广告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广告监测、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市场主体退出等各项制度。探索并建立对广告市场主体信用的评价和公告机制。对各类违法广告以及相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暂停广告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许可等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努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二)继续以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等广告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和查处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内容低俗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三)加强广告的日常监管。要结合2007年度企业年检工作,认真组织和落实对各类广告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等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登记及管理工作。
(四)加强广告监管的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应对和解决广告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研究网络广告监管工作,探索网络广告监管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主流媒体广告以及五类重点广告监管的调研,探索新的有效的监管方式。
(五)切实加强对广告业的指导,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广告协会拓展职能,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广告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三、基础性工作
(一)积极改进市局局域网综合业务平台商标广告监管软件系统,提高商标广告监管工作效率。建立和启用户外广告登记许可和广告经营资格年检管理工作平台。建立武汉市驰著名商标以及创驰名商标企业电子档案、“武汉特色”产品(含服务)商标电子档案、武汉城市圈闲置商标电子档案。
(二)进一步完善商标广告监管工作目标检查和考核机制,继续实行总体目标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全面促进商标广告监管工作。
(三)加强商标广告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全年组织开展1-2次专业培训或考察学习。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