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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9日,熊先生在前进四路中心电脑城翔升电脑专卖店买了一款翔升显卡,当时和店员说了要购一款8500GT/256M/DDR3的显卡,店员便介绍了一款翔升火麒麟8500GT/TC/250M/DDR3的,510元。回家后才发现显卡与当初要求的型号不一致,但商家开的收据只写明了翔升8500GT,后面的型号都没写,请工商部门帮助调解。
经水塔工商所调解,被申诉方同意为申诉方更换同型号显卡,调解终结。(12315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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