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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二○○九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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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市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停收“两费”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型为契机,以全面推行网格化市场巡查机制、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面推行网格化市场巡查机制
为适应停收“两费”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型的需要,推进市场巡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市局制发了《市工商局关于市场巡查工作的意见》(武工商市[2008]235号)、《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武工商市[2008]236号)。今年,全市系统要全面推行网格化市场巡查模式,即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若干监管网格,按网格规模确定网格责任人员数量,由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内监管职责,明确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实现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全覆盖,促进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和信用程度显著提高。
    二、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07]208号)精神,认真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摸清市场底数,注重对市场开办单位、市场内经营者登记的静态资料和监管动态信息的采集。各分局对市局开发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要抓紧熟悉、使用。市局对各分局确定的软件操作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确保此项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并建立市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
    三、深化落实市场业主负责制
    全面深化市场“一栏、二账、三制”(“一栏”即信用公示栏,指导市场业主建立市场信用公示栏。“二帐”即进货、销货台帐。指导重点市场中经销重点商品的重点经营户建立进货、销货台帐。“三制”即质量承诺制,经营户向业主作出商品质量承诺,并与业主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经营户向消费者发放商品销售信誉卡;重要商品备案制,由市场业主对经营重要商品的经营户,审查其进货资质证明,并登记、备案,以确保商品质量安全;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经销重要商品的经营户,检索进货凭证和供货方资质证明)工作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集贸市场食品监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一)加强“放心肉”管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实行猪肉“一证二章”(即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胴体上的检疫印讫章、定点屠宰厂的品质检验合格章)、牛肉“一证一章”(即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胴体上的检疫印讫章)的查证验质;严禁不合格肉品上市交易。
    (二)加强“放心菜”管理。督促集贸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自检工作,对集贸市场销售的蔬菜经法定检测机构抽检确定农药残留超标的,应责令停止销售,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确保上市蔬菜的质量安全。
    (三)加强“放心粮油”管理。依法开展粮、油经营主体的资格清理,建立健全粮油抽查制度,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严禁无QS标识的商品进入市场,切实维护好粮、油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卤制品等食品管理。对卤制品、豆制品、水发品、腌制品等小食品经营户必须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并严格该类经营户准入管理,要求做到“三专四统一”,即:专点、专柜、专人;统一防蝇、防尘设施,统一经营用具,统一安全的包装用品,统一经营者的工作服。
    五、实施服务“新农村建设”举措,促进“三农”发展
    (一)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1.规范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并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分类监管。
    2.健全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各分局及基层工商所按要求落实“五个一”的工作标准:即一块户外展示牌、一间农资陈列室、一处经营示范点、一个消费维权网、一套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3.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其配件等农资商品定向监测工作,及时将不合格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积极培育优质农资品牌。
    4.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加大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建立农资质量档案和农资监管联络员、联络站制度,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即进销台账、进销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完善和发展连锁配送经营等。
    5.开展打假护农耕专项执法行动。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季节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严厉查处制售过期、失效、变质、劣质农资商品以及在农资商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二)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降低农村经纪人市场准入门槛。允许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
  2.多措并举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制定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指导组织联合行业协会;重点扶持一批特色农村经纪人。
    3.切实规范农村经纪人职业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经纪人诚信档案,严肃查处农村经纪人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农村经纪人市场秩序。
    (三)积极探索服务“超市农业”的新举措,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按照优质农产品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根据超市经营的要求进行包装,以品牌的方式进入超市连锁销售的“超市农业”,是农产品销售的一种先进业态,是农业产业化的一种新形式。全市市场规范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搞活农产品流通的方式方法,构建“农超对接”平台。
六、严格展会登记,加强展会巡查,依法查处违规办理展会行为
    (一)依法开展展会登记。依照国务院《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展会特别是农产品展会和食品展会的登记条件,改善登记软环境,依法实施展会登记。
    (二)严厉打击不法办展行为。通过加强展会巡查,对违规办展和展会期间的不法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参展商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展会工作研究。探索行之有效的展会管理办法,促进展会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七、其他业务工作
    (一)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打击缺斤短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
    (二)加强粮食、棉花、品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监管。
     1.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和省粮食局、省工商局联合制发的《湖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粮食主管部门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2.认真执行《棉花质量管理条例》和《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棉花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棉花市场监管职责。
     3.规范品牌汽车经营,加大二手车市场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拼(组)装汽车等违法行为。
    (三)做好各项突击整治、专项治理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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