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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二○○九年公平交易工作要点
20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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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市公平交易工作要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维护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创新监管机制,拓展办案领域,提升执法效能,着力攻大奸、诫小过,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打造诚信、和谐武汉,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立足改革和创新,推进公平交易执法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更新工作思路。要始终立足于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按照“三服务”、“四统一”的总体要求来推进公平交易及执法办案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人本执法、和谐执法的有机融合,真正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四个转变”。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继续深化和落实“攻大奸、诫小过”工作要求,坚持施行 “三步式”执法程序和预警制管理,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对于一般性、常规性、规模较小的案件,一律下放分局,市局原则上不再直接办理。市局将以金融、电信、房地产、公用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关系国计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领域,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争取办几件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或有引领作用的案件。各分局要联系辖区实际和地方经济特点,抓住一到两个重点、热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把相关问题研究透,把查处规范、引导发展的工作做到位,力争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积极成果。
   (三)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在坚持横向集中办案的前提下,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交、转办、回复及相应的衔接配套机制,努力形成权责明晰、内和外顺、突出整体、运转协调的部门执法合力。在坚持纵向属地管辖的前提下,统筹处理市、区关系,适当强化分局、工商所执法办案职责,力争形成属地为主、统分结合、办管分离、运转高效的执法办案新格局。
    二、注重能力和效果,推进公平交易执法基础建设
   (一)抓教育培训。要结合实际,突出实践,强化实效,以实现高、中、低端搭配、确保执法人员全覆盖为目标,采取以案说法、集中培训、能手创建、案件点评多种形式,分级、分层、分类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加强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市局计划每季度1期,全年开办至少4期科所长及执法办案骨干培训班。
   (二)抓调查研究。围绕公平交易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及时提出前瞻性、导向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指导基层的同时,供领导决策参考。围绕各类新型案件、典型案件以及执法办案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全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研讨会,集思广益,对症下药,重点突破,共促提高。
   (三)抓典型引路。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对公平交易工作,包括案件管理和案件查办中好坏两个方面的典型,都要注意收集、整理,坚持实名通报。重点发掘、推出先进典型,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工作,选择特色、亮点比较鲜明的分局召开全市性的现场经验交流会,通过典型引路,形成示范和辐射效应,以鼓舞士气,建树品牌,推进工作。
   (四)抓制度落实。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制度建设,形成一个有机的、科学的整体。上半年,市局将把相关制度加以收集整理,及时编印成册。对已出台的制度、规章、文件,要狠抓落实,在实效上做文章,在执行上要效益。市局将针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相应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管理和服务,推进公平交易执法效能建设
   (一)强化案件管理。市区两级公平交易机构,要配备精干的力量,搞好案件管理机构建设,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要进一步突出和强调案件的监督管理,突出层级监督和即时纠错功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控管。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处罚执行行为,确保依法合理,宽严有度。
   (二)强化案件指导。开展分类指导,按法律法规类别,分行业、分阶段、分地域进行研究,归类指导,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行业制宜。市局要发挥表率作用,围绕商业欺诈、限制竞争、新领域突破等重大问题,分别制定指导性的整治和查处意见,使基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开展定向指导,每个季度对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动态、特征进行定期的汇总、研究,以评估发案趋势和规律,确定查办方向和重点,使基层执法办案更具主动性和针对性;对重、特大案件采取跟踪式督导,贴身式服务,确保案件查办及时、准确、规范和高效。
   (三)强化网上办案。以严谨、规范、实用、便捷为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网上办案流程,确保系统高效安全运转,使之更好的为执法办案实际工作服务。严格网上办案工作纪律,确保案件全部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上网。以网上办案系统为平台,不断加强案件时效、质量及流程管理,市局将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网上案件质量评查。
   (四)强化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第二执法力量”的作用,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要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并形成制度和系列。要通过案件曝光和发布相应的公平交易执法警示,起到教育震慑违法者和警醒告诫人民群众的双重作用,从而实现执法办案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四、着眼规范与治本,推进公平交易执法重点工作
   (一)深化竞争执法。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严从快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直接排斥竞争对手,或借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业贿赂行为;围绕中央确定的六大重点领域和九大重点行业,加强与纪检监察以及检察机关的沟通,健全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借力实现领域的开拓和难点的突破,进一步将执法领域向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拓展延伸。继续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公用企业、大型零售供应商为重点对象,依法查处滥用优势地位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
   (二)打击商业欺诈。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严重的合同欺诈、特许加盟欺诈、虚假违法广告、虚假违规促销等商业欺诈行为,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商业欺诈行为的高压态势,凡涉嫌商业欺诈的活动,一经发现,露头就打,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其中较为典型、恶劣的案件必须由各级公平交易机构直接查办。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原则,全市各分局,特别是洪山、武昌、东湖、江汉、江岸等重点分局要严格按照市局部署,密切关注辖区内特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特别是针对小型科技、信息咨询、特许加盟、委托加工类企业,建立相关企业名录、档案,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按照信用等级实行网格化分类管理。对有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企业、个人和相关机构,要列入市场违规行为“黑名单”,近距离重点控管。
   (三)开展打假维权。坚持落实知名企业大走访制度,以我市驰名商标企业、省市著名商标企业、涉外涉台驰名商标企业为重点对象,通过上门走访,收集打假信息,了解打假需求。对相关假冒、仿冒侵权行为,要迅速查处,及时规范,取信企业。坚持长效监管,大力推行知名商品厂商挂钩、假冒仿冒商品流向抄告、政企联手互动打假等长效机制。依托市局局域网,搭建知名企业打假维权信息平台,形成一地发案、全市联查的齐抓共管态势。
   (四)严厉查禁传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深化打击长效工作责任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增强早发现、早处置的责任感。建立联合执法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严查传销大要案件,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向校园渗透蔓延。加快打击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全市打传工作数据库,实现有效监控、精确打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8]145号)文件精神,抓好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落实工作。推动、协助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发挥基层基础作用,群防群控,形成合力。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开展防范传销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进集镇等“四进”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加大直销监管力度,实行直销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年内开展一次直销企业经营状况执法检查,规范并推动直销行业及市场健康发展。
   (五)加强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是配合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打击非法生产经销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扫黄打非”、反假币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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