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柯锐 通讯员张镝、柳青、华晴 实习生金学报道:因销售的洗发水假冒“飘柔”等知名商标,汉口一商人被重罚20万元。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武汉市工商局昨通报了2007年十大商标违法案件。
洗发水假冒宝洁商标被罚20万元
黄某于2007年6月至8月,购进标称“飘柔”、“潘婷”、“海飞丝”的洗发水4200瓶,涉案商品经查证为假冒广州宝洁公司注册商标商品。工商部门没收查扣了侵权商品,并对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色带侵犯上海公司商标权
武汉某科技公司自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以低于同期市场价购进红石REDSTONE色带系列产品在武汉市场销售,其中4种产品经查证为假冒红石电脑(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商品。
洪山工商分局没收并销毁库存的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49367.9元。
商贸公司售假“五粮液”
武汉某商贸公司于2007年2月分两次购进标称“五粮液”、“剑南春”的白酒计270瓶,涉案商品经查证为假冒五粮液、剑南春注册商标商品。
洪山工商分局没收并销毁尚未销售的侵权白酒,并处罚款146142元。
婚庆公司乱用“花嫁喜铺”
2006年元月至2007年3月,某婚庆服务公司在中国婚庆事业网上提供的该公司加盟店牌匾、宣传资料中,均醒目地冠以“花嫁喜铺”名称。
硚口工商分局对其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的牌匾等也突出使用了"花嫁喜铺"文字。而花嫁喜铺文字和图形组合为上海韦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工商部门对其处罚款95000元。
大百货卖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武汉某上市公司在其卖场内设专柜,销售商标为“KAIXUANMEN+车辆图形”的服装,侵犯了“老爷车”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
洪山工商分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线厂生产销售假“飞鹤”产品
武汉某电线厂未经“飞鹤”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于2006年3月开始,擅自生产标称“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公司飞鹤牌”两种型号的电线,主要销售到汉口清芬电子市场及周边建筑工地。
汉阳工商分局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罚款80000元。
饮品公司生产销售假“景田”纯净水
武汉某饮品公司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于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间,擅自生产标注“景田”牌纯净水共计10460桶,同期销售9800桶。
当事人侵犯了深圳丹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景田”商标专用权,被硚口工商分局处罚款30000元。
马某销售假飞利浦灯具
2007年3月,马某购进标称“PHILIPS”两种型号的卤钨灯31000支,经查证为假冒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商品。
硚口工商分局没收查扣了剩余卤钨灯,并处罚款50000元。
科技公司销售假冒资生堂化妆品
武汉某科技公司于2006年12月购进标称“资生堂”系列化妆品500瓶(盒、套),经查证为假冒“资生堂(SHISHIDO)”注册商标商品。
武昌工商分局没收了库存的涉案商品,并处罚款40000元。
1万余件“adidas”系假冒
2007年,武汉市工商部门共查处侵犯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德国)“adidas”商标专用权案件26件,均为销售标称“adidas”的系列产品,涉及运动服、运动背包、运动鞋、T恤衫等。
工商部门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共11447件(条、双),罚款220000元。
湖北日报、 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武汉晨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2008年4月23日同时刊发;武汉电视台《武汉新闻》4月22日晚播出。 |